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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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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海交大法学院一位王姓同学的博客上看到了一篇关于法律人的文章。尽管一直对交大法学院有点不舒服的感觉——一个理工科学校也搞法学院估计是赶时髦,而且交大这个同城兄弟总是和我的母校复旦在别苗头,不过不得不承认这篇文章有点意思。

     

    法律人的荣光

          似乎在今天,在中国谈这个话题,让人觉得有些好笑;也许我一个毛头小伙来将这个话题,有些天真和稚嫩,所以权当是胡言乱语吧。法律在中国是一个容易令人产生迷惑的职业——一方面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党和政府的共识,而另一方面,应当作为依法治国所倚重的左右臂——法官和律师则处境艰难——律师权利尤其是其自身人权的保障和法官素质的亟待提升,这两方面的问题,一直以来为国人乃至世人所诟病;还有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有人看到了律师不择手段的欺诈当事人,从不起眼的草根变成了腰缠万贯的富豪(当然也要承认更多的律师赚钱是依靠自己的能力和相对合法的手段),可是政府权威的调查现实,法科学生的就业率依然是最令人沮丧的数字之一。
           于是当我说到法律人的荣光时,很多人笑了,业内人会笑你天真无知,业外人会笑你给脸上贴金。
             可是我还是要说,尽管我只是一名法学本科二年级的学生,尽管我就读的法学院不是国内一流。
             世界上最古老的大学只有三个专业:医学、神学、法学。第一者关注着世俗的人类的健康和生命,解决的是人的生理问题;第二者祈求上帝给予人类以恩惠和指导,解决的是人的精神问题;而第三者循着理性之光,寻求社会有序、安宁的良方,解决的是人与社会的问题。不应该给这三者排序,尤其是当自然科学异军突起在解决人与自然的问题的领域中独树一帜的时候,硬要给它们在重要性上比个高低,除了平添争论外,更加说明了这个世界还是有人不嫌累。
             不过这已经让我们这些即将成为法律人(权且称准法律人吧)的学生们觉得开心的了——至少我们有资本在那些炙手可热而且牛烘烘的理工科学生面前拿出历史侃上一番了。不过当我们面对今天的社会,当我们发现似乎法律在政治面前总要弯下腰时,我们可能就没有那么多热情来翻阅历史书了。
             所以真正能作为法律人的荣光的,不是你能获得多大的政治话语权、也不是你能获得多大的利润——不要说我不看重这些——我比谁都看重它们,可是法律人的荣光毕竟不会在它们身上。法律人的荣光只能体现在法律人对社会正义、社会和谐、人类理性的不懈追求之上。我记得我看到过我的老师写下的这样的话,大抵是:在经历了一天的法律学习后,傍晚携书走在凉风袭人而幽静之至的小道上,看着头上满天的星斗,心中的满足感与骄傲不禁油然而生。在发达的社会,作为推崇和谐和实践正义的代表者,法律人无疑是精英——不是因为他们手中握有多大的权利,更不是因为他们置下了多大的资产,而是因为当社会走到十字路口,当人们即将决定自己以后的政治生活方式时,法律人的发言总是最有说服力和可信力的;是因为在经历动乱和浮躁后,人们最终会发现原来法律人早在这之前就给出了警告或者作出了所有的努力。同样,当你对在法庭上为杀人犯滔滔不绝的律师咬牙切齿时,当你对辩护律师的精明严谨赞叹有加时,当你对法官因为仅仅是程序上的小小瑕疵就否定你经历万难提供的证据而愤懑不已时,法律人的荣光恰恰于此闪现出来。
             正是在职业道德的驱使下,在程序正义的规范下,在所有法律人前赴后继的投身于自己的行业中时,你才可以想像把那些晦涩生僻的字眼化作自己权利保障的圣剑——我不敢否认,有不少恶人利用法律的漏洞和法律人的职业精神给自己的恶行做了庇护;可是我更加愿意看到的,是有更多的好人利用法律的严密和理智摆脱了不实的指控、挽回了自己的声誉,捍卫了自己的权利。
             的确,在我们身边,除了那些德高望重的老法学人,你可能很难感受到法律人这份荣光闪耀的光芒——也许你听到的更多的是法律人们对法制现状失望的评价,是对生活琐事的埋怨,是对身边朋友幸福生活的羡慕——可是,一旦当法律人们投身于他们的事业,当他们开始用法律的思维思考、解决问题乃至用嘶哑的嗓音做无谓甚至无奈的呐喊时,我才敢看到中国成为一个真正民主、富强、文明的国度的希望。
             所以当与周叶中先生有关的剽窃事件曝光时,以贺卫方为代表的法学人(法学人理应是法律人中的理论研究者和批判者,他们的声音尽管最带有书卷气,但是却最能鞭笞社会、反思司法)会冷酷而又无奈的作出坚定的批判——因为这是所有法律人的悲哀,一个丧失了法学人格和职业操守的法律人,不配享有这份法律人共有的荣光——法律人如果沦为政治权力的奴隶和帮凶,那么将是这个社会的悲哀,也预示着人民即将遭受的浩劫。
             法律人(请让我们着眼这个群体来谈)沿袭着规范,遵循着保守,捍卫着人类基本道德,同时在对理性的不止探究中谨慎的开创着未来。德国的法律人把人格尊严嵌入人类的基本权利;法国的法律人把平等博爱嵌入人类的共同理想,美国的法律人把宪政嵌入人类的政治生活——作为中国的法律人,我们有责任做些什么,为这个社会、为整个人类做些什么——当我们不把这些话当作纯粹的口号,而把它们作为平凡的职业生涯中的一些理想与标志时,我想我们也许就获得了法律人永不褪色的荣光。